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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1日

拿一件來換

民藝買賣常常是「奇檬子問題」,收藏人有很多家私是非賣品,或乾脆宣稱全部「沒有在交流」,有的店家看交情開價,偶有珍稀物件進門會私下急電要坐在VIP保留席的你立刻到場,好像買賣完全是搏感情的事業。

拿一件來換

2011年2月26日

民藝價格之戰

民藝買賣是現代生活裡少數仍需一來一往殺價的行業。有人天生勇於殺價,老闆開價1000元他卻喊價100,簡直潑撒無賴,卻也能偶爾得逞,不免得意半天,下次再重拖故技把所有店家都當成跳蚤市場。這樣的人通常不受販仔歡迎,貪小便宜的結果是家裡堆滿各家販仔欲出清的貨底成為別人的回收場。

民藝價格之戰

2011年2月19日

民藝經濟學 2:骨董與漬物

訂定骨董的價格是一門極精巧敏感與往往是狡獪的藝術。阿義便說骨董其實不真的有什麼公定行情,因為標價的關鍵並不全然在於材質或工藝,而在於老闆與顧客之間所形成的「奇妙氛圍」,是能否躍過尋常事物成為收藏珍品的神秘 U型逆轉。這是為什麼骨董店得有一種必要的高貴氣息,最好是讓進來的人感受到店裡連空氣都與眾不同。當然,如果店裡有「開門」之物:真正到代的高檔瓷器、佛像或家具,那麼同一家店裡的其他物品便似乎也能沾染聖光,原本灰樸樸不顯眼的小物亦跟著水漲船高。這也是何以大多數人誤闖骨董店時往往被價格所驚嚇倉惶奪門而出,因為這樣被捧在手心裡呵護馴養的寶物並不是要像市場賣䓤賣蒜般讓任何人詢價的。這些東西僅開放給中毒的人,中「骨董民藝毒素」的痴人。

民藝經濟學 2:骨董與漬物

2011年2月5日

民藝經濟學 1:U型逆轉

因為物料與人工高漲,一般而言,新做一件檜木家具必然遠貴於老家具,特別是這幾年來檜木來源稀少,價格簡直數倍翻漲一日三市。余仔因為雇用木工師傅整修老家具,對於家具製造的成本很內行,一件尋常檜木菜櫥的成本粗估下來,木料與人工便將近萬元,數倍於老菜櫥的販仔售價。

民藝經濟學 1:U型逆轉

2011年1月20日

民藝人生

民藝人分成二派,一派主張展覽,獨沽一味,專攻某一項民藝類別,到民藝店裡如植物學家在野地裡獵捕標本,只要符合搜羅標的種名,品相年代尺寸美感不論,務求一網打盡。這派人如果財力不錯,風聲遠播後自然不缺販仔從全省各地進貢珍稀銘品。

民藝人生

2010年4月26日

民藝法則集成之六:不買的理由

走進一間民藝店裡,不買東西有時候比買更艱難,需要更強有力的理由。如果整間店一無對眼,自然買賣不成,雙方不免都微微失望,店家送到門口仍不停道歉,為了讓客人白跑一趟心感不安。

反之,一旦有心喜之物卻仍猶豫不決,那麼通常是兩個充足理由:

理由一,物件尺寸太大,家裡沒有地方安置,甚至根本搬不進家裡。

理由二,價格高不可攀,「民藝當骨董來賣」,自己口袋卻不夠深廣。

民藝法則集成之六:不買的理由

2009年8月5日

民藝法則集成之五:最好的與最便宜的

買氣低迷時,販仔不說東西賣不出去,而是沒有好東西可賣。

當然,景氣不好骨董就沒好價格,因此除非經濟窘迫,收藏家也不輕意賤賣自己的寶貝。市場上自然看不到精采貨色。

民藝骨董的行情不太依循材質或工資,而是其稀罕程度。愈罕見,價格愈高。當然,東西的完整度、工藝精細、材質等,也都還是價格高低升降的準則。

民藝法則集成之五:最好的與最便宜的

2009年2月9日

民藝法則集成之四:買來看,賠一半

民藝雖不比骨董,但也品項驳雜,優劣參差,置身其中難免眼花撩亂,無所適從。

於是有人因為價廉,貪多務得,亦有人緊守荷包,一毛不拔。

對於前者的警句是「多看,惜買」,後者則是「不買,不進步」。二句互相矛盾,卻說明了民藝性格的豐富與複雜。

民藝法則集成之四:買來看,賠一半

2008年12月9日

民藝法則集成之二:賺貨頭,甩貨底


興仔真的想賣某件民藝品時,「賺貨頭,甩貨底」這句真言就會先出來,作為他接下來價格攻防的第一次退讓。

當然,要等興仔這句話出口,也需幾個真真假假的機緣湊合在一起:首先,是店裡有你中意的物件,且又是進貨年日已久、其他熟客都已過目不要的「貨底」。其次,需逢月底或週末已屆;月底是作業務出身的興仔衝業績的時刻,週五則是一週最後營業日要拼現金買貨的週末「尾盤」。第三,這可能是興仔一整批購入中的某一件「伴隨品」,原就不費多少本錢,或者同一批中的搶手貨早高價賣出,僅剩的這件賣多少就算賺多少。

民藝法則集成之二:賺貨頭,甩貨底

2008年12月7日

民藝法則集成之三:買貴賣貴,買俗賣俗

說這句話的人,通常想賣貴。

「買貴賣貴」言之成理,但誰能知道販仔或民藝店家的買入成本?因之往往成為高價出售的藉口,而且講的人臉不紅氣不喘,反正「我當初買貴了嘛」,總不能讓人賠錢。

然而,民藝傢俱在鄉下販仔間的流通價格絕不是行外人所想像計價的,材料、木工、雕工、漆工及運費的加總。因為上述的商品必要成本在骨董物件上並不存在,販仔真正付出的錢是進入民宅後順利買出物品的價格。而這個價格,通常很低,低的匪夷所思。因為賣方通常是物品主人的後代子孫,對於這種老舊髒污,且往往鼠啃蟲蛀的老東西並不惜情。有人願意到府載走且還有鈔票可拿,自是歡迎之至。

民藝法則集成之三:買貴賣貴,買俗賣俗

2008年11月19日

民藝法則集成之一:貴貴買,俗俗賣

不只一位民藝前輩曾對我說,寧買貴而不買便宜。

或者,同一句話的諸變型:要貴買俗賣;寧可買5000勿買500的椅子...

乍聽下顯得虛假,尤其是在慣於跟販仔50,100殺價,價格往往要砍得見骨才甘心的民藝買賣。

即使到了現在,我還是很難分辦這些民藝業者是要誑我,還是真教我點什麼。

然而浸淫各店家、販仔愈久,應「買貴」而非「賣貴」的道理似乎愈見真實。

民藝法則集成之一:貴貴買,俗俗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