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9日

民藝法則集成之四:買來看,賠一半

民藝雖不比骨董,但也品項驳雜,優劣參差,置身其中難免眼花撩亂,無所適從。

於是有人因為價廉,貪多務得,亦有人緊守荷包,一毛不拔。

對於前者的警句是「多看,惜買」,後者則是「不買,不進步」。二句互相矛盾,卻說明了民藝性格的豐富與複雜。

民藝物件的誘人,除了來自傳統匠師慢工製造的紮實手感,來自材料的愈形珍稀之外,往往更在於每個物件歷經時間淘洗後的獨一無二。

骨董業販售的是在殘酷時間中因緣倖存的滄老靈魂。因此對於一件高價物件,業者的最高讚詞往往是「這是嘸的東西」。

沒有,不存在,幽靈,從空無中顯現,這便是骨董。歷史上僅此一件,錯過便終身難覓。這樣的誘惑與恐嚇,是好的民藝骨董所必然附帶的條件。

怪異的是,在骨董店裡摩搓翻看,總不如買回家裡朝夕相處來的獲益。彷彿每個物件僅將最幽微的秘密奉獻給它的主人,不買,便不可能洞悉。

然而,學藝不精眼光不到者總有繳學費換取經驗的時刻。在骨董環伺的店裡,每件物品都散發優雅的貴氣,挑逗著正凝神窺視它的人們。一旦付錢買回家裡,往往靈光盡喪,不復魅力。

關於骨董店的第三個入門警語,便在付錢後響起:「買來看,賠一半」

初入門者因為不喜歡或錯買而要出售,大概都不易原價賣出,須「賠一半」!

這便是學費。或往往被形容成必要的「挨揍」。

沒膽量砸錢,進不了骨董民藝真正豐美的境界,然而以大錢錯買了劣貨,或追高市場流行的熱門貨色,免不了鼻青臉腫。

民藝考驗的是當下的眼力與花錢的膽識,或許這便是其誘惑人心之處。





【法則集成】:

民藝法則集成之一:貴貴買,俗俗賣
民藝法則集成之二:賺貨頭,甩貨底
民藝法則集成之三:買貴賣貴,買俗賣俗
民藝法則集成之五:最好的與最便宜的
民藝法則集成之六:不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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