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7日

民藝法則集成之三:買貴賣貴,買俗賣俗

說這句話的人,通常想賣貴。

「買貴賣貴」言之成理,但誰能知道販仔或民藝店家的買入成本?因之往往成為高價出售的藉口,而且講的人臉不紅氣不喘,反正「我當初買貴了嘛」,總不能讓人賠錢。

然而,民藝傢俱在鄉下販仔間的流通價格絕不是行外人所想像計價的,材料、木工、雕工、漆工及運費的加總。因為上述的商品必要成本在骨董物件上並不存在,販仔真正付出的錢是進入民宅後順利買出物品的價格。而這個價格,通常很低,低的匪夷所思。因為賣方通常是物品主人的後代子孫,對於這種老舊髒污,且往往鼠啃蟲蛀的老東西並不惜情。有人願意到府載走且還有鈔票可拿,自是歡迎之至。

剛開始跟真正的南部販仔打交道的人,難免不為價格的低賤而心裡暗自吃驚。一座漂亮的檜木大菜櫥,或一張漆色典雅的樟木桌櫃,有時候只是二千元便可載回家;清朝到代的石臼可以3000元還幫忙搬到七樓就位。

當然,買的便宜(而且便宜的難以置信)是賺到,但也得機緣。

民藝傢俱的價值並不太是由材質(樟木、檜木、烏心石、肖楠...)決定,而較是由稀罕程度與品相美醜來大幅加值。

買貴賣貴的業者,往往並不真的買俗賣俗。而會說這句話說服買家的人,大抵是便宜不了的。
 
 
 
 
 

【法則集成】:

民藝法則集成之一:貴貴買,俗俗賣
民藝法則集成之二:賺貨頭,甩貨底
民藝法則集成之四:買來看,賠一半
民藝法則集成之五:最好的與最便宜的
民藝法則集成之六:不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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